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和《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的部署,起草了《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指標》,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細化落實。
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規范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及其管理行為,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國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及其管理活動。
第三條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其中城市軌道交通企業安全生產達標標準等級分為一級、二級。
評為一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分數不低于900分(滿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滿足所有達標企業必備條件,評為二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分數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滿足二、三級達標企業必備條件,評為三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分數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滿足三級達標企業必備條件。
第四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并負責一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工作。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管轄范圍內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和二、三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工作。
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分別負責長江干線、西江干線跨省航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和二、三級達標企業的考評工作。以上部門和單位統稱為主管機關。
第五條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初次考評、換證考評和附加考評等三種形式。
第六條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主管機關按照本辦法組織實施。
第七條 主管機關應向社會公告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
第二章 考評機構與考評員
第八條 主管機關或其認定的考評機構負責對交通運輸企業實施考評。
第九條 考評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交通運輸事業單位或經批準注冊的交通運輸系統社團組織;
(二)具備固定辦公地點和必要的設備;
(三)具有一定數量從事相關領域考評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員及考評員;
(四)建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十條 考評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認可,接受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并按照主管機關賦予的權限開展工作,建立企業考評檔案。
第十一條 考評員應具有交通運輸相關學歷和工作經歷,并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
第十二條 主管機關負責考評員適任條件的審核、考試發證、注冊登記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檔案。
考評機構應建立考評員日常管理檔案,并按年度向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章 考評與發證
第十三條 申請考評的企業應向主管機關提交申請。
第十四條考評活動采用資料核對、人員詢問、現場考評等方法進行,人員詢問、現場查驗可以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
第一節 初次考評和發證
第十五條 申請初次考評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含分公司),并直接從事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實體;
(二)具有與其經營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并建有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已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評。
第十六條 初次考評應提交申請報告,并附以下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等;
(二)企業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三)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
(四)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評報告。
第十七條 主管機關收到初次考評申請及所附材料后,應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屬于本管轄范圍;
(二)是否滿足申請條件;
(三)申請材料是否齊全;
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企業補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請。
第十八條 對滿足申請要求的企業,主管機關應結合企業的申請確定考評機構??荚u機構應按照主管機關的要求和本辦法的規定對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考評。
第十九條 企業通過考評的,由考評機構報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向該企業簽發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未通過考評的或經主管機關審核不合格的,企業應采取糾正措施并可在3個月后重新申請考評。
第二十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二十一條 已取得相關機構頒發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證書(證明)的企業,連續3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經主管機關對必備條件審核后,可頒發二級或三級安全生產達標證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申請高一級別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考評及發證的內容、范圍和方法按照初次考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組建企業應于正式運營6個月內提出初次考評申請。
第二節 換證考評與發證
第二十四條 換證考評申請應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有效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內提出。
第二十五條 換證考評申請應附送以下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等;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
(三)企業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二十六條 換證考評及發證的內容、范圍和方法參照初次考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換證考評和發證應在現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完成。
第二十八條 換證考評未通過的,企業應在原證書期滿后3個月內提出重新考評申請。
第二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遺失的,可以向原考評發證機構申請補發。
企業法人代表、名稱、地址等變更的,應在變更后1個月內,向相應的主管機關提供有關材料,申請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的變更。
第三十條 主管機關向企業、考評機構、考評人員發放證書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節 附加考評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主管機關或其指定的考評機構應對持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的企業實施附加考評:
(一)企業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二)企業一年內連續發生二次及以上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企業被舉報并經核實其安全生產管理存在重大安全問題;
(四)企業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安全生產管理的重大事件或主管機關認為確實必要的。
上述事故等級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確定。
第三十二條 附加考評應針對引發附加考評的原因進行。在考評中發現有嚴重問題的,可擴大考評范圍,直至實施全面考評。
第三十三條 通過附加考評并經主管機關審核合格的,維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的有效性。
未通過附加考評或經主管機關審定認為其安全生產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主管機關應責令其整改,整改合格的,企業應在3個月內再次申請初次考評。
第四章 責任與義務
第三十四條 對企業所實施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不解除企業遵守國際、國內有關安全法規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接受考評過程中,企業應:
(一)提供所需的工作便利,以確??荚u員充分有效地實施考評;
(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據;
(三)與考評員合作,以保證考評工作順利完成。
第三十六條 考評員應保守秘密并謹慎處理所接觸的有關文件、特許的信息資料等。
企業可以向主管機關或考評機構舉報、投訴考評員的不正當行為。
第三十七條 主管機關應對考評機構和考評員進行監督管理??荚u機構或考評員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主管機關應做出處理直至取消其考評資格。
第三十八條 主管機關相關管理人員和考評員應嚴格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廉政規定,不得借考評工作謀取任何私利。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所指的交通運輸企業主要包括直接從事道路水路運輸(含客貨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港口經營企業)、城市客運(含公交、軌道交通、出租汽車企業)、交通運輸建設施工、機動車維修等的企業。
第四十條 對外國駐華交通運輸企業的考評發證,由主管機關或其認定的考評機構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
交通運輸行業內具有直接從事安全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事業單位,由其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四十一條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證書式樣和表格格式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指標(略)
一、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評指標
考評內容 | 考 評 要 點 | 分值 | 考評評價 | 得分 | |
一、安全目標35分 | 1.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 | ①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不低于上級下達的安全控制指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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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制定實現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的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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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長期規劃 | ①制訂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跨年度專項工作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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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計劃 | ①根據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和年度專項活動方案,并嚴格執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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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標考核 | ①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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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辦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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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并獎懲兌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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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機構和人員40分 | 1.安全管理機構 | ①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下屬各分支機構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安委會職責明確,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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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規定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且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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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下屬各分支機構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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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員配備 | ①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人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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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責任體系 45分 | 1.健全責任制 |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全體員工安全職責明確,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落實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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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并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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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管理責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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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負責人和全體員工實行“一崗雙責”,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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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生產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明確并落實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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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責任制考評 | ①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定期考核和獎懲,公告考評和獎懲情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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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70分 | 1.資質 | ①《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法有效,經營范圍符合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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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規 | ①及時識別、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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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將法規標準和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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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執行并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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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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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管理制度 | ①制定并及時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例會制度;3)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4)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設施、設備、貨物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7)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8)事故統計報告制度;9)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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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學習和培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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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 ①制定并及時修訂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發放到崗位(職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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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和培訓;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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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執行及檔案管理 | ①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依據行業特點,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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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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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建立和完善各類臺帳和檔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和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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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投入50分 | 1.資金投入 | ①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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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全生產經費??顚S?,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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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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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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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費用管理 | ①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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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安全費用使用臺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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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裝備設施 115分 | 1.車輛管理 | ①車輛持有效的《機動車行駛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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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車輛安全性能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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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安全生產設施設備齊全、完好,沒有隨意改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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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01)要求,實施一級、二級維護與檢測,確??瓦\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特種車型應滿足相關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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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運營車輛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年限或運營公里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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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嚴格執行車輛的強制報廢制度,加強臨近報廢車輛的技術監管,及時處理臨近報廢車的安全隱患。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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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站設施 | ①車站設施符合《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GB/T 22484—2008中的要求。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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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設施 | ①車輛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備安全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按相關規定配足有效的滅火器,放置合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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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有專人負責安全設施及器材的管理,且管理規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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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設有覆蓋安全重點部位視頻監控設備,并保持實時監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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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種設備 | ①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及其特種設備相關的《檢驗規程》等,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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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規定指定專人對特種設備進行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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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要求規范建立特種設備臺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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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技創新與信息化 85分 | 1.科技創新及應用 | ①使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優先選購安全、高效、節能的先進設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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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攻關或課題研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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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設有安全生產管理系統或平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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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應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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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 | ①建立科學的運營組織與調度系統,系統運行穩定可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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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監控值班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實時實施監控管理,對車輛實時動態監控,實現行駛安全駕駛監控、車輛行駛地理位置監控、到站監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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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實現車輛維護管理、維修保養期提示、車輛維修記錄、審驗記錄等的信息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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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業信息系統所錄入的車輛和駕駛員的基礎資料、車輛技術檔案信息,記錄車輛行駛情況等信息準確、完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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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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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站外上下客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違法違規駕駛員信息,至少保存3年時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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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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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隊伍建設 90分 | 1.培訓計劃 | ①制定并實施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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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傳教育 | ①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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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人員 |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具備相應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培訓合格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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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具備專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運用專業知識和規章制度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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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業人員培訓 | ①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有關規定學時。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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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轉崗人員及時進行崗前培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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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技術、新設備投入使用前,對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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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規范檔案 | ①建立健全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考評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評情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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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審,改進提高培訓質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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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作業管理 125分 | 1.現場作業管理 | ①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作業規定,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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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計劃發車,遇突發事件和惡劣天氣,啟動應急調度預案。及時掌握極端天氣及路況信息,提示駕駛員謹慎駕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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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規定的線路和站點行車,未經批準不得越站甩客、站外上下客、改道行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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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定期上路對營運的車輛進行安全稽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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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值班 | ①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值班計劃和值班制度,重要時期實行領導到崗帶班,有值班記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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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關方管理 | ①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用同一設施設備進行生產經營的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明確,并落實到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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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駕駛員管理 | ①駕駛員取得相應車型要求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經培訓合格,年齡不超過60周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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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制定并落實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人一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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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營運車輛管理 | ①制定并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技術管理,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與保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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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每日出車前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車輛例行檢查,確認車輛性能完好,符合運營安全要求;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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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維護、維修作業須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認定的汽車維修企業進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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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立并妥善保管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記載及時、完整、準確、規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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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警示標志 | ①在存在一定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警示、告知危險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相關場所按交通法律要求設置交通安全標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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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危險源辯識與風險控制 45分 | 1.危險源辨識 | ①開展本單位危險設施或場所危險源的辨識和確定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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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辯識重大危險源,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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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風險控制 | ①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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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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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對危險源進行建檔,重大危險源單獨建檔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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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隱患排查與治理 70分 | 1.隱患排查 | ①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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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發現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隱患。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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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針對性控制對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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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隱患治理 | ①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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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對上級檢查指出或自我檢查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組織整改到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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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重大安全隱患報相關部門備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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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立隱患治理臺帳和檔案,有相關的記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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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按規定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有關部門報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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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職業健康 25分 | 1.健康管理 | ①設置或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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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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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傷保險 | ①為駕駛員參加工傷保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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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害告知 | ①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宣傳培訓。使其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的事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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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環境與條件 | ①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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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文化 35分 | 1.安全環境 | ①設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報、宣傳欄等員工安全文化陣地,每月至少更換一次內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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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開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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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行為 | ①開展安全承諾活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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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編制旅客運輸安全知識手冊,并發放到職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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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有方案、有總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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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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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評,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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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應急救援 85分 | 1.預案制定 | ①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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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結合實際將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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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預案保持銜接,報當地有關部門備案,通報有關協作單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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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定期評審應急預案,并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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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案實施 | ①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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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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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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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急隊伍 | ①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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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組織應急救援人員日常訓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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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急裝備 | ①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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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應急裝備使用狀況檔案,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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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應急演練 | ①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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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審,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審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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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50分 | 1.事故報告 | ①發生事故及時進行事故現場處置,按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沒有瞞報、謊報、遲報情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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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跟蹤事故發展情況,及時續報事故信息,建立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臺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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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處理 | ①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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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發生事故后,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積極配合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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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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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發生事故后,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評、上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責任倒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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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事故,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嚴格追究責任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備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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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績效考核與持續改進 35分 | 1.績效評定 | ①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對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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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續改進 | ①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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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 ①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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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員(簽名): 年 月 日